关于拨付2026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资金的公示
为做好本辖区内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拟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
一、补助资金名称
2026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
二、补助对象
承担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的石家庄昌硕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三、补助文件依据
1、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30号);
2、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分类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农〔2020〕201号);
3、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石财农〔2025〕58号);
4、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石财农〔2026〕17号);
5、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石财农〔2025〕76号);
6、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市级农业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石财农〔2025〕80号);
7、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6年市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通知(石财农〔2026〕1号)。
四、处理数量、分段情况及补助标准
2025年1月至12月全区养殖环节共收集病死猪7125头,其中55(含)cm以下6088头,55cm-100(含)cm 679头,100cm以上358头,已全部由石家庄昌硕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依据冀农财发〔2020〕30号、石农〔2020〕201号,按照55(含)cm以下45元/头,55cm-100(含)cm90元/头,100cm以上160元/头,进行核算。
- 拨付金额
合计发放补助资金39.235万元,其中中央28.69万元、省级7.35万元、市级3.195万元。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041688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