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藁城区文广体旅局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4-08-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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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付子帅( 党组书记) 主持文广体旅局全面工作

李世芳 ( 长) 全面负责文广体旅局行政工作

靳志军 (党组成员旅游业管理中心主任)分管局办公室、旅游业管理中心,负责旅游、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招商引资、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文化旅游和产业发展股、区文化馆、区文保所、区评剧团,负责文化、群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公共服务股、区图书馆,负责体育、统战(民宗)、创城工作等工作。

李玉辉 (党组成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分管局广电媒体和市场监管股、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纪检、项目建设、环保、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机关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及区委关于文化、宣传、创作、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体育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试听节目、体育和旅游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
(二)拟定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领域、体育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和组织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监管全区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藁城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负责组织推进全域旅游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确定全区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建设区级青少年竞赛体系,组织协调由区级承办的重要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开展全区青少年反兴奋剂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体育社团工作。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八)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九)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
(十三)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负责督查督办全区性跨区域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负责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指导文物的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五)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六)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 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及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 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 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建设,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工作。
(二)公共服务科。拟定全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育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执行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负责全区群众文化、少数 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组织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 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体育社团的群众体育工作;负责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参加省级以上各项群众体育比赛。拟订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和区级运动队建设,负责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组织青少年体育党赛,组织参加各级各类青少年比赛,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网络,指导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统筹协调重要竟技体育赛事相关工作。
(三)文化旅游和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 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四)广电媒体和市场监管科。拟订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对全区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和监督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全区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工作。指导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视听节目监管体 系建设;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广播 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拟订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负 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协调全区广 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建设;协调、监管全区广 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协调监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 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指导推进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 培训,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行业突发应急事件的处 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全区文物安全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保卫督察;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全区性、跨区域重大案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及法制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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