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村镇职能设置
领导信息
| 增村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 |
| 郭彦昌: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
| 张立涛: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
| 张学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好镇村班子建设,分管党政办、党建办、机关建设、大督查、住建,牵头煤改气及美丽乡村遗留问题处理、协调电力通讯等工作。 |
| 李伟伟: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政法工作、司法、信访、非法集资、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卫生计生、乡村振兴、红十字会、保税区及高速遗留问题、大农业(畜牧)、林业(绿化)工作。 |
| 龚晓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
| 刘彦辉: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土地、宅基地、规划、水利、食品产业园区,牵头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 |
| 郑潘远: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宣传、工商联、政协、网信、统战、宗教、社保(人事局)、医保、民政等。 |
| 李 贺: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分管武装、经济、统计、退役军人服务站、残联等工作。 |
| 胡光磊:人大副主席,分管人大相关工作,分管交通等工作。 |
| 卢会林:党建办主任,协助抓好信访工作。 |
| 聂潇男: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分管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市场、村务公开、扶贫、村公章管理、文广体旅、教育、气象等工作。 |
| 聂寒杨:执法队队长,分管行政综合执法、安全生产(与赵永鹏AB角)工作,负责企业、商超、门店(门前三包)、道路等执法、检查工作。 |
机关职能
增村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防返贫、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本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防返贫、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增村乡府路3号增村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夏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