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藁城区教育局职能设置
发布时间:2025-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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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焦艳忠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王建伟 区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文明城创建、学生(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经费投入、发展规划、学生资助、校园安全工作。

韩卫卿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机关建设、教育系统执法监督、党的建设、信访维稳、内部审计、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工会、离退休教师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基础教育、职成教育、教育督导、教育装备管理、教育考试中心工作。

张雪敏 教育局党组成员、区职教中心党总支书记:负责区职教中心全面工作。

杨旭辉 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疆库尔勒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有关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工作。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六)负责省、市、区拨付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监督检查教育投入情况,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指导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开展学生就业、创业、顶岗实习工作;承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负责对外教育交流和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各类学校党群、思想政治、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校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推动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
(十三)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统筹指导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统筹和组织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人事政工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初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及所属单位教师招聘、选聘、档案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长队伍能力建设和专业化建设;做好所属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的选拔、推荐、考察、任用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师、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承办教育系统区级及以上先进集体、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教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教师管理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区级及以上培训项目人员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工会工作。负责制订全区语言文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学校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经费投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教育投入政策落实;负责省、市、区拨付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困难学生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生服兵役学费代偿、困难教职工资助等工作。
(四)教育管理股(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订全区各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管理工作;编制各类教育招生计划;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提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拟订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各类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指导校本课程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民办普通高中,负责指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工作,指导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和保育教育工作;统筹协调与特殊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注册、学生资助等事项,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创业等工作;统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区老年教育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兼职督学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
(五)安全管理股。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消防、食品、交通、校车、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等安全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措施的应急响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思政体卫股。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学校学生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组织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负责承担全区教育系统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艺术教育和军训活动;负责全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育英西路92号;联系方式:0311--88166660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