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 长:王军永 负责局机关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永华 分管工业股、信息化股、工信资产管理公司、城南工业园区。负责企业服务、工业运行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宝龙 分管科技股、综合股。负责信息化、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
党组成员:韩勇杰 分管办公室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雷 建 负责综合股工作。
机关职能
(一)提出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检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服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政策。
(五) 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 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由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对区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安全监管;负责有证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协助省、市工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对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定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十一)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
(十三)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援外和科技援藁相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检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服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四)负责提出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政策。
(五) 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 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区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区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由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
(九)推进全区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对区供电公司、各通信公司安全监管;负责有证民用爆炸品安全管理;协助省、市工信部门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装备动员,交通战备保障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及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加强党对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拟定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科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进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拟定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措施。
(十一)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指导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农业科技园区等建设。
(十三)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科技援外和科技援藁相关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相关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十五)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建投大厦13楼;联系电话:0311--88042465
办公时间
1月1日--5月31日,9月1日--12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