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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3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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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工作,大力推动农村环卫运行保障机制改革,充分激发群众共治共管的动力与活力,让群众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来,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推进改革村庄保洁模式。按照省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召开镇村干部座谈会的基础上,改革我区村庄保洁模式,实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域督导检查,乡镇承担一线管理的职能,藁发集团负责全域生活垃圾转运的三方共管模式。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各乡镇集中力量对积存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在完成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工作重点转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能够持续改善并稳定保持。区直部门持续强化督导检查职责,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一线实地核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管理漏洞,交办给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复核销号的完整闭环管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

、验收情况

2026年2月10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尔学军、秦璟洋陪同,实地察看了藁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到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环卫办公室查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制度性资料及近期整治活动情况台账资料,并一同赴藁城区相关点位进行验收,认为我区已按《第三轮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11-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1-67590615(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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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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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任务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工作,大力推动农村环卫运行保障机制改革,充分激发群众共治共管的动力与活力,让群众参与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来,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二、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推进改革村庄保洁模式。按照省市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召开镇村干部座谈会的基础上,改革我区村庄保洁模式,实行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域督导检查,乡镇承担一线管理的职能,藁发集团负责全域生活垃圾转运的三方共管模式。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各乡镇集中力量对积存的各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在完成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工作重点转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环境卫生状况能够持续改善并稳定保持。区直部门持续强化督导检查职责,采取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一线实地核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管理漏洞,交办给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形成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复核销号的完整闭环管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节本增效”。

、验收情况

2026年2月10日,石家庄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曹梅同志带队、村镇科王通、乔晓乐随行,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尔学军、秦璟洋陪同,实地察看了藁城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到藁城区农业农村局农村环卫办公室查看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制度性资料及近期整治活动情况台账资料,并一同赴藁城区相关点位进行验收,认为我区已按《第三轮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经现场核实已完成整改,该事项通过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311-66188385(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11-67590615(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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