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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林畜牧局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12-05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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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计划)》(农牧〔20186)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总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指示精神,以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产品安全事故。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9%,饲料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兽药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全年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监管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构、综合执法机构更加健全,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完善,全监管网络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提升监测水平,推进监测工作,改进抽检方式,提高监测效率,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全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风险监测500个样品以上。
(四)无公害产品产地产品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认定1-2个。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通过验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通过考核验收。
三、主要工作要点
(一)强化体系建设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强机构,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建设,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基本目标,做到查漏补缺,确保正常开展工作。加强乡村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做好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推进监测工作。继续实施监测助推工程,通过检测机构跟班培训、开展技术练兵和监测技术大比武,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定量监测能力。推进开展“双认证”,协助市级检测机构做好区域监测工作
3、加强监管信息建设。用好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将监管网络下联至基层所站和种养、屠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使其在监管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根据新的监管体制和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加强与食药监部门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衔接,推进农产品的无缝隙监管。
突出开展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在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饲料、化肥、农兽药、农产品、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违规使用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私屠滥宰、非法贩卖病死畜禽等突出问题。
1、种养环节。加大对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围绕“瘦肉精”监管、生产记录规范填写、饲料、肥料、农兽药规范使用、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排查和检查,着力解决一些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或者多次整改多次反弹的问题,确保种养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业投入品。切实加强饲料、肥料、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料把关、规范生产、质量检验、索证索票、进销登记等质量安全制度和措施重点开展对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违规产销、隐性添加、标实不符等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密切关注抗生素滤渣和饲料霉变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和指导,加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不规范使用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3、屠宰环节。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场查验、停食静养、瘦肉精自检、同步检疫、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登记等制度。各级动监和定点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畜禽屠宰的监管,严格检疫、巡查、抽查和瘦肉精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
    ()强化质量监测,注重发现问题。树立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注重发现问题,提升监测效果。一是做好常规监督抽检。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做到应检对象全覆盖,应检项目全检测,应检比例全到位。切实做到真抽样、抽真样,真监测,出真结果。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合理安排抽检计划,对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品种加大抽检频次,确保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出栏环节和屠宰中的动物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每批3%,最少1头(只)。重点时期,专项整治,或者风险隐患突出时,要相应加大抽检比例。二是加强风险监测。在做好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增加突击飞行抽检、交叉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频次,重在发现问题。
切实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以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等通则类标准为重点,按照“科学、实用、配套”的原则,继续做好业地方标准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采取与项目补贴挂钩等激励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加大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规范标志使用行为,提高无公害产品的社会公信力;积极引导通过认证的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加强优质名牌产品宣传,以品牌化带动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推进现代业发展。高度重视并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质量追溯体系和农产品合格证试点等工作,在源头管控上注重抓典型,抓示范,带动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
强化执法打击。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和明察暗访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农兽药、“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不按规定使用兽药、私屠滥宰、非法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加大追根溯源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追到底,并确保整改到位。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搞好两法衔接,该移送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坚决移送,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强化风险评估。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屠宰、农业投入品四个环节,监管、监测、执法三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和主要风险点,尤其是在监管工作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及时采取跟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以然。
)强化培训教育。一是抓好监管人员培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培训力度,提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使其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道德诚信、遵法守法、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是开展技能竞赛,在监管巡查、监督抽检、协调联动、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基本技能上下功夫,开展检验检测、监督巡查、执法办案等多方面的技能竞赛,推进监管工作上水平。
)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加强舆情关注和应对,主动开展正面宣传,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做好应急值守和接访接报,对巡查排查、监督抽检、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并及时妥善予以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在实处,各项监管任务落在实处。
(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将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种植、养殖、屠宰和养殖投入品大环节,切实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生鲜乳收购站、动物贩运交易、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工作真到位。
(三)树立问题导向。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成绩的观念,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强巡查排查和突击检查,在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注重发现问题。二要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针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问题单位、风险较大的品种和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抽检,通过抽检发现问题。三要加强暗访调查。派出专人或委托信息员进行暗访,通过暗访发现问题。加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专项调查,力求在发现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查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四)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合理调配工作力量,落实监管任务。与乡镇或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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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计划)》(农牧〔20186)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总揽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指示精神,以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确保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不发生重大产品安全事故。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9%,饲料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兽药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全年不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监管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机构、综合执法机构更加健全,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完善,全监管网络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大。提升监测水平,推进监测工作,改进抽检方式,提高监测效率,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全区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风险监测500个样品以上。
(四)无公害产品产地产品认证步伐进一步加快。全年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产品认定1-2个。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通过验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通过考核验收。
三、主要工作要点
(一)强化体系建设
1、加强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政府负总责,县乡强机构,监管全覆盖”的要求,加强级监管、检测、执法机构建设,按照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的基本目标,做到查漏补缺,确保正常开展工作。加强乡村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协助当地乡镇政府做好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推进监测工作。继续实施监测助推工程,通过检测机构跟班培训、开展技术练兵和监测技术大比武,派出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定量监测能力。推进开展“双认证”,协助市级检测机构做好区域监测工作
3、加强监管信息建设。用好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将监管网络下联至基层所站和种养、屠宰、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使其在监管工作真正发挥作用。
(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根据新的监管体制和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环节监管制度建设,继续推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加强与食药监部门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衔接,推进农产品的无缝隙监管。
突出开展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在关键节点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饲料、化肥、农兽药、农产品、屠宰环节和病死畜禽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违规使用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私屠滥宰、非法贩卖病死畜禽等突出问题。
1、种养环节。加大对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环节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围绕“瘦肉精”监管、生产记录规范填写、饲料、肥料、农兽药规范使用、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行排查和检查,着力解决一些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解决,或者多次整改多次反弹的问题,确保种养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
2、农业投入品。切实加强饲料、肥料、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巡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料把关、规范生产、质量检验、索证索票、进销登记等质量安全制度和措施重点开展对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违规产销、隐性添加、标实不符等行为的整治和查处;密切关注抗生素滤渣和饲料霉变带来的风险隐患加强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和指导,加大农产品农兽药残留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不规范使用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
3、屠宰环节。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管理,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进场查验、停食静养、瘦肉精自检、同步检疫、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登记等制度。各级动监和定点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畜禽屠宰的监管,严格检疫、巡查、抽查和瘦肉精监督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屠宰病死动物、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
    ()强化质量监测,注重发现问题。树立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注重发现问题,提升监测效果。一是做好常规监督抽检。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计划,做到应检对象全覆盖,应检项目全检测,应检比例全到位。切实做到真抽样、抽真样,真监测,出真结果。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合理安排抽检计划,对辖区内相关单位,相关品种加大抽检频次,确保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出栏环节和屠宰中的动物进行瘦肉精快速抽检,抽检比例不得低于每批3%,最少1头(只)。重点时期,专项整治,或者风险隐患突出时,要相应加大抽检比例。二是加强风险监测。在做好日常监督抽检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增加突击飞行抽检、交叉抽检和风险监测的频次,重在发现问题。
切实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工作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以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等通则类标准为重点,按照“科学、实用、配套”的原则,继续做好业地方标准制定和宣传贯彻工作;采取与项目补贴挂钩等激励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养殖企业积极申报无公害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加大认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力度,规范标志使用行为,提高无公害产品的社会公信力;积极引导通过认证的企业申报名牌产品,加强优质名牌产品宣传,以品牌化带动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推进现代业发展。高度重视并做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质量追溯体系和农产品合格证试点等工作,在源头管控上注重抓典型,抓示范,带动全区农业标准化生产。
强化执法打击。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有奖举报和明察暗访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尤其要加强对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农兽药、“瘦肉精”、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不按规定使用兽药、私屠滥宰、非法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加大追根溯源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一追到底,并确保整改到位。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搞好两法衔接,该移送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坚决移送,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高压态势
强化风险评估。认真落实风险评估制度,重点围绕种植、养殖、屠宰、农业投入品四个环节,监管、监测、执法三项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了解和掌握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和主要风险点,尤其是在监管工作上存在的盲区和漏洞,及时采取跟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患以然。
)强化培训教育。一是抓好监管人员培训。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培训力度,提基层监管人员素质使其懂监管、会监管、能监管。二是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道德诚信、遵法守法、规范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三是开展技能竞赛,在监管巡查、监督抽检、协调联动、执法办案、应急处置基本技能上下功夫,开展检验检测、监督巡查、执法办案等多方面的技能竞赛,推进监管工作上水平。
)强化应急处置,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各种信息;加强舆情关注和应对,主动开展正面宣传,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工作规程,做好应急值守和接访接报,对巡查排查、监督抽检、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并及时妥善予以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考核,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在实处,各项监管任务落在实处。
(二)明确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将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在种植、养殖、屠宰和养殖投入品大环节,切实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农兽药等养殖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生鲜乳收购站、动物贩运交易、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摸清监管对象底数,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工作真到位。
(三)树立问题导向。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树立发现问题就是成绩的观念,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推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强巡查排查和突击检查,在专项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注重发现问题。二要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针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问题单位、风险较大的品种和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抽检,通过抽检发现问题。三要加强暗访调查。派出专人或委托信息员进行暗访,通过暗访发现问题。加强对一些深层次问题的专项调查,力求在发现问题上实现新突破。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查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四)落实监管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资金项目争取力度,合理调配工作力量,落实监管任务。与乡镇或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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