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石家庄市藁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
石家庄市藁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及《石家庄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石政办函〔2016〕142号),从2016年12月份开始,集中利用3年半的时间,在全区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信息为辅助,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养老床位27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9张,基本构建起“9064”养老服务格局,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互动发展、并重发展。
二、具体指标
(一)机构养老方面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9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总数的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
——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率达到100%。(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现目标100%)
(二)社区居家养老方面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城市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80%以上,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50%以上。
——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一所标准化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办公服务用房40%用于养老服务,其中由社会力量独立运营的达到70%。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障碍化率达到100%。
——社区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向老年人开放率达到100%。
——完善养老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系统,实现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互联互通,居家呼叫服务和应急救援服务信息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三)养老产业方面
——打造1个以健康养老服务业为主的区级产业聚集区。
——培育1-2个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集团和连锁服务机构,品牌效应初步形成。
(四)医养融合方面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100张床位及以上养老机构设独立卫生室或医疗机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社区健康管理基本建立。
(五)队伍建设方面
——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养老护理员每年参加技能培训比例不少于50%。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占护理人员比例不少于30%。
三、主要任务
(一)养老机构建设
1.公建老年养护院建设
2017年底前,建成一所200张及以上床位的老年养护院,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100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卫计局、区社保局)
建设项目主要采取PPP模式,建设标准参照《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执行。
2.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床位新增1500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不少于750张。
2017年完成400张;2018年完成600张;2019年完成500张。其中,每年护理型床位建设不低于5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3.硬件设施较为完备,但病源萎缩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中医医疗机构建“治未病”科和康复科,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300张。
2017年完成100张;2018年完成100张;2019年完成100张。(责任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
4.改造提升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率达到100%,提升改造护理型养老床位250张以上。
2017年完成100张;2018年完成50张;2019年完成100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卫计局)
5.鼓励社会力量建设高端康养适老社区,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养老需求,2019年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700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以上建设、改造标准参照《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执行。
(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1.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街道、乡(镇)为建设主体,具备组织管理、协调联动、信息收集、文化娱乐、应急救助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建设规模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规定的建设标准。
2017年,城市街道完成50%、乡镇完成30%;2018年,城市街道完成70%、乡镇完成50%;2019年,所有的乡镇、街道全部建成。(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
2.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以城市社区居委会为建设主体,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选择居家安度晚年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浴、助急、助养、助行及精神关怀等基础性养老服务平台。其房屋使用面积一般不应小于200平方米,功能按“六室一校”或“五室一课”设置。
2017年、2018年、2019年城镇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40%、60%、80%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标准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建设,以村委会为建设主体,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幸福院标准化建设,幸福院建设与老年协会、乡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相结合,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其房屋使用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50平方米,功能按“六室一校”或“五室一课”设置。
2017年、2018年、2019年标准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30%、40%、50%以上。(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互联网+健康养老(虚拟养老院)建设
1.依托市级“互联网+健康养老”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分中心,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设置信息服务站(室),实现市、区、乡、村四级互联互通。2017年完成选址,2018年建设和运行。(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017年,区政府实施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范围逐步扩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四)老年人助餐试点建设
每个乡镇区建立1所综合性老年人配餐点,每个村、社区、居委会设1所老年餐桌,充分利用村、社区、居委会资源,依托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注重发挥养老机构“有地点,有经验,有人员”的优势,针对老年人饮食习惯,综合运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餐饮服务企业和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配餐、就餐、送餐为一体的服务项目,重点为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2018年,城区完成建设任务,2019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财政局)
(五)医养融合建设
1.2017年,医疗机构与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设立就诊绿色通道,定期提供上门诊疗等服务;2018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单独设立卫生所(卫生室);2019年,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立医院,符合条件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责任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保局)
2.2017年,全面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社区电子健康档案;2018年,社区家庭医生与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2019年,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老年护理和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区卫计局)
2017年,将符合规定的家庭签约医生的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区社保局)
3.2017年,为主城区70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项目所需费用纳入政府专项购买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4.2019年,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区社保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
(六)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养老服务人员免费技能培训。2017年,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基础培训率达到80%,技能培训率达到30%;2018年,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基础培训率达到90%,技能培训率达到40%;2019年,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基础培训率达到100%,技能培训率达到50%。(责任单位:区就业局,配合单位:区民政局)
2.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社区配备助老员,2019年配备完成。(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3.建立为老志愿服务队伍,2017年制定实施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和养老服务储蓄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12月底)。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各责任单位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制定工作落实方案,于12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
(二)攻坚实施阶段(2017年1月—2019年12月底)。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工作开展。2018年6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单位攻坚行动开展效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通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0年1月—2月底)。2020年2月21日前,各责任单位将攻坚行动工作总结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收集汇总后报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区政府成立由孙瑞峰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秦文堂任副组长,区发改、社保、教育、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卫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秦文堂兼任,主要负责协调推进工作、落实重点项目,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每年召集2次部门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等各项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每一项工作明确责任人、工作进度及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三)广泛宣传发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和报道,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帮助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的养老观念、消费观念,为老年人构建安全、诚信、放心的消费环境。
主题词:
发文时间:2016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