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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责任编辑:司法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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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建投大厦11楼,电话:0311-88042821,电子邮箱:gcs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藁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宁翠斌同志为组长,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要求局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对应当公开内容进行公开。落实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对收到的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并回复。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公开内容藁城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藁城区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双随机”抽查计划、行政执法监督事项、调解工作案例、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23条,通过中央。省、市、区各级媒体发布信息稿件1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向干部职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提高相关能力。通过学习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规范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二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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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建投大厦11楼,电话:0311-88042821,电子邮箱:gcss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藁城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人事变动情况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宁翠斌同志为组长,以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要求局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对应当公开内容进行公开。落实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对收到的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及时处理并回复。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保密工作。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对各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四)公开内容藁城区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3年,藁城区司法局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双随机”抽查计划、行政执法监督事项、调解工作案例、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23条,通过中央。省、市、区各级媒体发布信息稿件1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已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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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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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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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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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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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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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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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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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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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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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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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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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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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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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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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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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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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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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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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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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还需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向干部职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提高相关能力。通过学习新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规范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档案,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二是加强监督确保实效,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确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严格审查防止泄密严格按照“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要求,做到一事一审查,防止网站违规发布泄密信息事件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石家庄市藁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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