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会议第 4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B)
(藁城区教育局)提案字(2021)第14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藁城区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 46号提案的答复
张伍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大政策支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民办学校94所,其中:中小学16所,幼儿园78所;在校生40823名,中小学26862名,幼儿园13963名;教职工3381人,中小学1824人,幼儿园1557人。
二、 工作举措
一是指导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教职工,合理补充优秀高校毕业生师资。并会同人社部门监督民办学校应依法为教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二是指导民办学校教师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三是指导民办学校教师及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文件,县级及以上人才公共服务资源机构(人才交流中心),个人或单位申请人事代理业务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工龄计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等权利和义务。
三、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加强教学研究活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学校要在学费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教师培训。
四、人事档案、社保等管理
指导民办学校及时维护教师信息系统报送工作。指导民办学校单位(或个人)到县级人才中心依规办理人事档案人事代理托管业务,教师依法取得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书,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民办企业职工可到社保中心养老企业科办理社保等业务。
引导民办学校坚持公益性办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请多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我们虚心接受,以便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
2021年4月8日
藁城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