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第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社保提案字(2019)第2号对政协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二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社保养老费率、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2019]38号和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160号)精神,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6%,现在企业申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已降到16%。
(印章)
2019年5月20日
领导签发:
联系人及电话:孟俊菊 88041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