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藁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藁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藁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质。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区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确保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健康事业上台阶。
(二)做好四医联动,搞好部门协同。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创新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编制管理等体制机制,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促进资源下沉,切实提升能力。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织形式和服务供给方式,整合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施一体化管理,促进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坚持责权统一,突出资源共享。探索下放卫健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医共体内人员、经费等新的管理模式。实行区、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定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医院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医共体实施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
(五)坚持两个确保,突出共建双赢。确保医共体各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投入不变;确保医共体单位的职工身份不变,把医共体建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医疗命运共同体。
(六)继续坚持健康优先,防治结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石市安排,到2022年底,我区要率先整体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达到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门(急)诊诊疗人次占比达到62%左右,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共体服务新体系
1.整合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组建医共体。根据我区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组建两个医共体:即藁城人民医院医共体:以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包含南董中心卫生院、南孟镇卫生院、西关镇卫生院、增村中心卫生院、张家庄中心卫生院、九门乡卫生院;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以石家庄市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牵头医院,包含廉州镇卫生院、兴安中心卫生院、常安镇卫生院、贾市庄中心卫生院、南营中心卫生院、岗上中心卫生院、梅花镇卫生院和开发区卫生工作站。
支持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医共体成员单位所有制性质、人员隶属、资产归属和投入渠道等保持不变。
2.巩固乡村一体化成果。各乡镇卫生院纳入医共体后,完成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的村卫生室,一起纳入医共体管理,其人员、工资、财务、药械、业务、管理、准入退出、培训教育、绩效考核、奖惩由医共体统一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要履行公共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医疗对公共卫生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医防结合更加紧密、深度融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逐步推开;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明显提升。
4.强化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医共体中医药服务能力,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管理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的作用,每个国医堂应由县级医院中医临床医生轮流坐诊。持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共管共赢
1.统一行政管理。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单位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管理优势,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负责成员单位日常管理,实现与成员单位统一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社会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医共体内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机构性质保持不变,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成员单位在原“XX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XX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牌子。
2.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保持区财政投入渠道、补助政策不变,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相对独立、统筹核算”模式,由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承担医共体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审计监督。成员单位所有财政投入、自身的业务收入,以及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发放等全部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建立专账、独立核算。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由牵头医院统计后报医管办酌情处理,成员单位设备采购、工程维修等由牵头医院统一上报项目预算计划,由医管办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当年预算资金情况审批后实施,成员单位收入不足以负担各项支出时,由牵头医院负责对其财务进行统筹核算,确保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原有的物价收费政策、医保报销等政策保持不变。牵头医院强化对成员单位的成本核算,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3.统一人事管理。一是积极探索牵头医院编制制度改革,同时在国家相关政策框架下,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医共体内可适当调剂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急需高端人才招聘及引进。二是医共体内部实行人员双派送,成员单位需要的医疗技术人员由牵头单位下派,同时成员单位选派等量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各成员单位编制数和在编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为避免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医院不得长期将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抽调到牵头医院工作。三是牵头医院下派医疗业务骨干到成员单位挂职业务副院长(不占成员单位干部职数,不纳入卫健局管干部序列)。医共体内医技人员可相互到医共体内其它单位从事诊疗活动。牵头医院根据各成员单位发展短板,组成各不少4人的医疗、护理等团队对成员单位进行技术传帮带,通过设立专科专病门诊、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等方式,积极推动成员单位特色科室建设。四是赋予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提名权,成员单位负责人由牵头医院提名,提交医管办审定、聘任,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免按现行体制办理。五是牵头医院要制定相关政策,派出的人员按原单位相关规定由牵头医院落实待遇,考核合格的待遇不低于原有待遇。牵头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晋职、晋升前,必须至少要有不低于一年的成员单位工作经历。五是医共体在保持成员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人员由医共体统一管理使用,实行“县招乡用”“乡聘村用”。
4.统一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织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安全、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成员单位医疗质量控制,保持规章制度相同、技术规范相同、培训要求相同。牵头医院医务、护理、院感、药事等职能科室对成员单位对应科室实行业务垂直管理。牵头医院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包括行政管理、业务技术等各方面专家,对每个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控制管理督查指导,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规范成员单位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牵头医院须加强成员单位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外科、妇科、老年康复科建设,推进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发展1个特色科室,2022年10月底前,将所有成员单位纳入全区院前急救体系,打造15分钟院前急救圈。年底前确保每个成员单位能够开展下腹部手术、中医药服务、老年病康复护理等,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牵头医院组建公共卫生科,负责本院及成员单位、服务范围内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等工作,加强医防融合工作,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疾病的发生。
5.统一资源管理。牵头医院对医共体内所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互通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牵头医院整合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医保基金审核结算、人力资源、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物资管理、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管理中心。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成员单位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器械,建立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并依据业务发展,逐步建立病理、消毒供应、后勤管理、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后勤服务等同质化。所有成员单位固定资产独立建账,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以医共体名义购置的资产归牵头医院所有。
6.统一绩效考核。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分工协作、遵守章程和任务落实情况、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双向转诊落实情况、基层首诊率、区域就诊率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和费用控制、医保指标执行情况、公共卫生和社会卫生管理情况、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等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考核方案报医管办审核实施,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专项补助和医保基金拨付、院长年薪等挂钩。
7.统一药品耗材配送。牵头医院设立中心药房,依据有关政策建立统一的药品(含医药耗材)采购和供应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现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药品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两票制”,提高带量采购药品用量,严格落实短缺药品预警监测、保供稳价工作制度,着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牵头医院负责监管成员单位药品、医药耗材采购情况,允许药品在医共体内相互流通,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各卫生院保留药品网采账号,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统一采购,保障卫生室药品供应。
8.统一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快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共体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支持医共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牵头医院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控。积极推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模式。以远程会诊系统为基础,牵头医院加强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落实乡级随时检查、区级实时诊断,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乃至市内、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智能教育系统,向成员单位提供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各类业务线上培训。
(三)健全医共体管理和评价体系
1.完善医共体外部治理体系。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区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机构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入医管委(附件1)。医管委担负医共体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由区卫健局局长任主任,地点设在区卫健局,主要负责执行医管委决策、协调部门工作、处理医共体建设工作日常事务等,完成河北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县级权责清单(附件2)。
2.完善医共体章程。进一步明确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积极推行牵头医院院长年薪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制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收治诊疗病种目录,出台双向转诊标准文件;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务人员下沉的工作机制,并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多种方式,建立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各科室便捷的会诊通道,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推进基层首诊的落实,理顺转诊流程。
3.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服务范围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承担对成员及服务范围内所辖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成员单位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在牵头医院的帮扶下积极谋划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指导、督导村卫生室门诊、转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4.完善医共体内部协调机制。牵头医院设置医共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成员单位之间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和汇总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提交医管办研究解决。同时要根据需要统筹规划,组建相应的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和管理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各机构间管理的统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和基层首诊制度,引导居民在基层首诊,促进成员单位诊疗量逐年上升。确定基层首诊病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必须基层首诊,发现合并复杂症状者方可转诊至上级医院。牵头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对上转病人优先安排接诊、检查和住院,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下转到成员单位或其居住地卫生院,并指导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实现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人数逐年下降、在成员单位住院患者数逐年增长。严格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中,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下转率明显提高,全县域外就诊率和全县住院率逐渐下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目标。
6.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指标体系,由医管办或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强化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将牵头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共体财政投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聘任解聘、奖惩等挂钩。牵头医院院长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报医管办备案,并定期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四)改革体制机制,实现县域医改成员单位协同联动
1.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局与医共体签订服务协议,由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县、乡、村三级医保基金统一打包拨付给牵头医院。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参保人筹资金额,按照政策规定预留风险金、大病保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等补充保险金额。医共体负责协议范围内人员(含异地就医人员)门诊、住院及慢性病、特殊疾病诊治、家庭医生签约等医保费用支付。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合理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年度医保费用总额指标,重点强化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扶持。年度结余医保基金依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政策计入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按比例结算、自主分配。牵头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做好医共体之间患者费用结算。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控欺诈骗保行为。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集中拨付牵头医院专项账户,由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与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科学核定各成员单位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确保各成员单位获得合理补助资金。
3.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医共体主要负责人由医管委任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医共体主要负责人提名,由医管委任免。医共体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由医共体按有关程序提名任免。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分别核定医共体内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严禁挤占、挪用。
4.统筹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共体按规定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待遇,使其工资不低于县级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逐步建立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共体根据实际可执行统一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也可以自行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或不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全部用于奖励。
五、推进步骤
(一)试点推进(2022年8月-9月)。完善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与南董中心卫生院、石家庄市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南营中心卫生院两个试点医共体,作为全区样板,同时启动乡镇卫生院电子病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系统)、影像信息管理系统(PACS系统)建设,达到支持医保提出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对接方案要求。
(二)全面推广(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全面总结评估两个试点医共体建设经验,全区进行推广,达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共体工作,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制定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聘任和年薪挂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联席机制,区直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推动医共体实质性运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财政局负责指导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卫健局、人社局负责指导落实医共体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工作;医保局根据测算标准及时按月按人头打包付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卫健局负责对医共体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强化组织协调,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三)强化监测督导。要建立健全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医共体建设评估标准(附件3)和监测指标体系评分办法(附件4),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导,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评估、通报政策落实和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划拨、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持续推广典型做法,让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医共体政策,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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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2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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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1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藁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藁城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地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推进医共体建设为抓手,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推动我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性质。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强化区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确保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卫生健康事业上台阶。
(二)做好四医联动,搞好部门协同。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创新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编制管理等体制机制,落实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三)促进资源下沉,切实提升能力。创新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组织形式和服务供给方式,整合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施一体化管理,促进工作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四)坚持责权统一,突出资源共享。探索下放卫健部门管理职能,建立医共体内人员、经费等新的管理模式。实行区、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制定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牵头医院权力和责任清单,及时协调解决医共体实施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等实行全面管理和运营,享有管理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
(五)坚持两个确保,突出共建双赢。确保医共体各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事业单位性质、功能定位、财政投入不变;确保医共体单位的职工身份不变,把医共体建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医疗命运共同体。
(六)继续坚持健康优先,防治结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务。
三、工作目标
按照石市安排,到2022年底,我区要率先整体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紧密型医共体全覆盖;达到医共体运行管理更加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门(急)诊诊疗人次占比达到62%左右,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四、工作任务
(一)构建优质高效的医共体服务新体系
1.整合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组建医共体。根据我区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组建两个医共体:即藁城人民医院医共体:以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包含南董中心卫生院、南孟镇卫生院、西关镇卫生院、增村中心卫生院、张家庄中心卫生院、九门乡卫生院;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共体,以石家庄市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牵头医院,包含廉州镇卫生院、兴安中心卫生院、常安镇卫生院、贾市庄中心卫生院、南营中心卫生院、岗上中心卫生院、梅花镇卫生院和开发区卫生工作站。
支持社会办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医共体成员单位所有制性质、人员隶属、资产归属和投入渠道等保持不变。
2.巩固乡村一体化成果。各乡镇卫生院纳入医共体后,完成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的村卫生室,一起纳入医共体管理,其人员、工资、财务、药械、业务、管理、准入退出、培训教育、绩效考核、奖惩由医共体统一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医共体要履行公共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公共卫生任务,医疗对公共卫生的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医防结合更加紧密、深度融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医养康护一体化服务模式逐步推开;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明显提升。
4.强化中医药服务。全面提升医共体中医药服务能力,严格履行中医药服务管理职责,加强对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的作用,每个国医堂应由县级医院中医临床医生轮流坐诊。持续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着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共管共赢
1.统一行政管理。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成员单位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牵头医院的管理优势,在卫健局的领导下,负责成员单位日常管理,实现与成员单位统一的行政管理、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社会卫生等各项管理制度,医共体内各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机构性质保持不变,所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不变。成员单位在原“XX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XX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的牌子。
2.统一财务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保持区财政投入渠道、补助政策不变,执行现行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集中管理、相对独立、统筹核算”模式,由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承担医共体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和审计监督。成员单位所有财政投入、自身的业务收入,以及人员绩效考核、工资待遇发放等全部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建立专账、独立核算。成员单位原有债权债务由牵头医院统计后报医管办酌情处理,成员单位设备采购、工程维修等由牵头医院统一上报项目预算计划,由医管办根据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当年预算资金情况审批后实施,成员单位收入不足以负担各项支出时,由牵头医院负责对其财务进行统筹核算,确保成员单位的正常运行。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原有的物价收费政策、医保报销等政策保持不变。牵头医院强化对成员单位的成本核算,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制度,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3.统一人事管理。一是积极探索牵头医院编制制度改革,同时在国家相关政策框架下,按照“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原则,医共体内可适当调剂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急需高端人才招聘及引进。二是医共体内部实行人员双派送,成员单位需要的医疗技术人员由牵头单位下派,同时成员单位选派等量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并形成制度化安排。各成员单位编制数和在编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为避免削弱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医院不得长期将成员单位医务人员抽调到牵头医院工作。三是牵头医院下派医疗业务骨干到成员单位挂职业务副院长(不占成员单位干部职数,不纳入卫健局管干部序列)。医共体内医技人员可相互到医共体内其它单位从事诊疗活动。牵头医院根据各成员单位发展短板,组成各不少4人的医疗、护理等团队对成员单位进行技术传帮带,通过设立专科专病门诊、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等方式,积极推动成员单位特色科室建设。四是赋予牵头医院对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提名权,成员单位负责人由牵头医院提名,提交医管办审定、聘任,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任免按现行体制办理。五是牵头医院要制定相关政策,派出的人员按原单位相关规定由牵头医院落实待遇,考核合格的待遇不低于原有待遇。牵头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在晋职、晋升前,必须至少要有不低于一年的成员单位工作经历。五是医共体在保持成员单位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人员由医共体统一管理使用,实行“县招乡用”“乡聘村用”。
4.统一业务管理。牵头医院组织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安全、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成员单位医疗质量控制,保持规章制度相同、技术规范相同、培训要求相同。牵头医院医务、护理、院感、药事等职能科室对成员单位对应科室实行业务垂直管理。牵头医院要组建专家指导组,包括行政管理、业务技术等各方面专家,对每个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控制管理督查指导,定期开展监督评价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规范成员单位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牵头医院须加强成员单位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外科、妇科、老年康复科建设,推进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发展1个特色科室,2022年10月底前,将所有成员单位纳入全区院前急救体系,打造15分钟院前急救圈。年底前确保每个成员单位能够开展下腹部手术、中医药服务、老年病康复护理等,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牵头医院组建公共卫生科,负责本院及成员单位、服务范围内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等工作,加强医防融合工作,从源头上防控各类疾病的发生。
5.统一资源管理。牵头医院对医共体内所有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互通共享,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能。牵头医院整合建立医共体财务管理、医保基金审核结算、人力资源、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物资管理、信息管理、宣传教育等管理中心。积极争取项目支持,为成员单位添置、更新医疗设备器械,建立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并依据业务发展,逐步建立病理、消毒供应、后勤管理、物流配送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上下贯通,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后勤服务等同质化。所有成员单位固定资产独立建账,由牵头医院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以医共体名义购置的资产归牵头医院所有。
6.统一绩效考核。牵头医院制定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将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分工协作、遵守章程和任务落实情况、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双向转诊落实情况、基层首诊率、区域就诊率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情况、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比和费用控制、医保指标执行情况、公共卫生和社会卫生管理情况、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等作为绩效考核主要内容。考核方案报医管办审核实施,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等专项补助和医保基金拨付、院长年薪等挂钩。
7.统一药品耗材配送。牵头医院设立中心药房,依据有关政策建立统一的药品(含医药耗材)采购和供应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确保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现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间药品统一目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严格执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两票制”,提高带量采购药品用量,严格落实短缺药品预警监测、保供稳价工作制度,着力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牵头医院负责监管成员单位药品、医药耗材采购情况,允许药品在医共体内相互流通,保障药品的供应配送和质量安全。各卫生院保留药品网采账号,负责辖区村卫生室的药品统一采购,保障卫生室药品供应。
8.统一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区、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信息化建设,加快县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共体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上推”和电子病历核心内容“下传”。支持医共体内部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慢病管理、资金结算等协同应用与服务。牵头医院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成员单位的监控。积极推行“互联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模式。以远程会诊系统为基础,牵头医院加强检验、心电、影像、超声等远程诊断中心建设,落实乡级随时检查、区级实时诊断,实现县域医共体内(乃至市内、省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建立智能教育系统,向成员单位提供临床诊疗、公共卫生、医院管理等各类业务线上培训。
(三)健全医共体管理和评价体系
1.完善医共体外部治理体系。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管委”),由区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党政有关部门机构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入医管委(附件1)。医管委担负医共体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医管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医管办”),由区卫健局局长任主任,地点设在区卫健局,主要负责执行医管委决策、协调部门工作、处理医共体建设工作日常事务等,完成河北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县级权责清单(附件2)。
2.完善医共体章程。进一步明确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积极推行牵头医院院长年薪制,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制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收治诊疗病种目录,出台双向转诊标准文件;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医务人员下沉的工作机制,并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多种方式,建立成员单位与牵头医院各科室便捷的会诊通道,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推进基层首诊的落实,理顺转诊流程。
3.明确职责分工。牵头医院负责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充分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建立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按有关程序规范人事任免;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指导成员单位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和管理能力;向服务范围内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服务;承担对成员及服务范围内所辖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承担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支农、对口支援、疫病防治等指令性任务。成员单位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在牵头医院的帮扶下积极谋划发展方向,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合理调配乡村服务资源;做好乡村一体化管理,指导、督导村卫生室门诊、转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
4.完善医共体内部协调机制。牵头医院设置医共体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成员单位之间上下联动、双向转诊、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协调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数据收集和汇总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提交医管办研究解决。同时要根据需要统筹规划,组建相应的医疗资源共享中心和管理中心,实现医共体内各机构间管理的统一,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5.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便民惠民就医措施和基层首诊制度,引导居民在基层首诊,促进成员单位诊疗量逐年上升。确定基层首诊病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必须基层首诊,发现合并复杂症状者方可转诊至上级医院。牵头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建立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轻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对上转病人优先安排接诊、检查和住院,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下转到成员单位或其居住地卫生院,并指导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工作,实现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人数逐年下降、在成员单位住院患者数逐年增长。严格落实临床路径管理,成员单位所辖区域内居民在牵头医院住院患者中,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下转率明显提高,全县域外就诊率和全县住院率逐渐下降,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目标。
6.完善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严谨的评估指标体系,由医管办或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制度方案。强化牵头医院院长和医共体运行考核评价,将牵头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医共体财政投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聘任解聘、奖惩等挂钩。牵头医院院长与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突出功能定位、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指标,报医管办备案,并定期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四)改革体制机制,实现县域医改成员单位协同联动
1.统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局与医共体签订服务协议,由医保经办机构采取“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将核定的县、乡、村三级医保基金统一打包拨付给牵头医院。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参保人筹资金额,按照政策规定预留风险金、大病保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资金等补充保险金额。医共体负责协议范围内人员(含异地就医人员)门诊、住院及慢性病、特殊疾病诊治、家庭医生签约等医保费用支付。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的按病种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合理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年度医保费用总额指标,重点强化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扶持。年度结余医保基金依据考核情况和相关政策计入医共体医疗服务性收入,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按比例结算、自主分配。牵头医院负责各成员单位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做好医共体之间患者费用结算。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诊疗行为,规范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防控欺诈骗保行为。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根据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按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原渠道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集中拨付牵头医院专项账户,由医共体根据资金性质与用途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发放。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将财政补助经费与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科学核定各成员单位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确保各成员单位获得合理补助资金。
3.统筹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医共体主要负责人由医管委任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由医共体主要负责人提名,由医管委任免。医共体成员单位领导班子由医共体按有关程序提名任免。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分别核定医共体内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严禁挤占、挪用。
4.统筹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医共体按规定自主申报绩效工资总量,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分配,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待遇,使其工资不低于县级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水平,逐步建立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共体根据实际可执行统一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也可以自行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或不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全部用于奖励。
五、推进步骤
(一)试点推进(2022年8月-9月)。完善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与南董中心卫生院、石家庄市藁城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南营中心卫生院两个试点医共体,作为全区样板,同时启动乡镇卫生院电子病历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系统)、影像信息管理系统(PACS系统)建设,达到支持医保提出的DIP支付方式改革对接方案要求。
(二)全面推广(2022年10月-2022年12月)。全面总结评估两个试点医共体建设经验,全区进行推广,达到所有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共体工作,统筹推进县域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制定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聘任和年薪挂钩;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联席机制,区直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推动医共体实质性运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财政局负责指导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卫健局、人社局负责指导落实医共体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工作;医保局根据测算标准及时按月按人头打包付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并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卫健局负责对医共体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强化组织协调,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
(三)强化监测督导。要建立健全医共体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医共体建设评估标准(附件3)和监测指标体系评分办法(附件4),以县域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导,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评估、通报政策落实和医共体建设进展情况。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划拨、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医共体领导班子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四)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持续推广典型做法,让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医共体政策,积极参与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改革的环境和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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