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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3-14    责任编辑: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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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委编办关于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根据省、市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区20余个单位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形成《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按照《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进驻单位实现“一窗、一码、一评价”,由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对窗口设置、办件过程、工作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服务大厅实行“一窗、一码、一评价”,窗口摆放评价二维码,对窗口和窗口人员进行二维码评价。目前线上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电话回访、“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评价,线下可通过PAD评价器、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做好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是极参与“证照联办”改革试点。打造高频“主题式”办事套餐。我局积极推动“证照联办”工作通过重塑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向多个窗口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一窗出件”,减少跑办次数,压缩审批时限2024年,共办理各类套餐130余个。

五是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六是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共归集企业分级分类信息29000余条。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制度。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采用“一次采集、数据共享、实时反馈”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编印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八是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沟通联络,规范开展组织、协调和业务办理,有效解决三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建立《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参加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会,确保相关业务线上线下正常办理,及时关注动态信息,学习积累业务知识。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窗口,配置专职工作人员。

九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传统服务模式与智能服务模式有机结合,上线政务服务视频导办帮办系统,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志愿服务人员,志愿服务台配有老花镜、放大镜、轮椅、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咨询引导、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企业注销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依托国家统一企业开办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完成与税务、社保等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网上服务功能。

二是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

(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持续开展“双盲”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对招标公告发布严格管理,明确技术“暗标”标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编制形式。评标活动中,监督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现场音视频监控对评标环节全程监督,并做好配合工作。2024年“双盲”评审达到100%。

二是贯彻落实“评定分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落实到位。10月17日,接上级通知暂停此项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招投标项目隐性门槛、围标串标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除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隐形门槛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区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规范行为清理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设置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等各类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线索征集,在政府网站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开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及征集到的问题,做到件件核查,事事回复。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健全审管衔接机制。积极组织区各有关监管单位加强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审监互动功能的应用,实行由我局办结的行政审批结果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该平台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批结果进行及时查看,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日常信息互动交流机制,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更新情况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推送,保障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定期对全局案卷进行全面核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为标准,采取各股室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所产生的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评查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邮箱,定期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经认真排查梳理,我局不存在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执法违纪违法、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等问题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建设指南要求,设置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并在对应区域配备健全的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对省数政局抽取的项目信息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归集梳理各单位履约材料,减少政务失信风险隐患。开展政务失信治理,组织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围绕政府不兑现承诺、随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政府违约失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经汇总,我区不存在政府违约失信情况。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我区无自建系统,依托石家庄一窗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并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完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照的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证照等方式送达。目前我局除涉密事项、不宜网办事项外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办理。

二是政务外网已实现乡镇村全覆盖,同时,在我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办事服务大厅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已布放统一的“冀时办”宣传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由政务服务大厅引导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冀时办”、推荐“冀时办”,引导群众使用手机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负责的业务领域,在办好业务的同时,介绍本领域“冀时办”上的服务和应用,推荐用户使用“冀时办”查询办理本领域业务,耐心指导用户下载注册并使用。

三是推动“智慧藁城”建设,围绕“善政、惠民、兴业、生态、应急”五大功能,开发了以“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人居、智慧财税、智慧交通、平安乡村、电动自行车外场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等为场景的N个应用平台,现已全面上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智慧安防小区、平安乡村等平台,采集重点场所、道路、小区等视频数据,对人员、车辆进行监控、解析,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归集,2024年度藁城共发布职责目录4704条,系统目录47条,数据目录2530条,归集行业数据97亿条,归集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产,通过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进行“深加工”,使数据要素资产化,明确其产权和价值,建立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转化。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深入研究《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对照该项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对由局承担的任务一一进行查摆参与了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2023年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来武装干部头脑,尤其注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组织全局在编人员按照制定的学法计划安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总计进行了不少于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涉及业务培训以及行政许可法解读、行政执法文书写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合法与实体合理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参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并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提升执法水平。

五、亮点及下步工作方向

石家庄市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委编办关于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根据省、市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区20余个单位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形成《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按照《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进驻单位实现“一窗、一码、一评价”,由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对窗口设置、办件过程、工作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服务大厅实行“一窗、一码、一评价”,窗口摆放评价二维码,对窗口和窗口人员进行二维码评价。目前线上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电话回访、“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评价,线下可通过PAD评价器、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做好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是极参与“证照联办”改革试点。打造高频“主题式”办事套餐。我局积极推动“证照联办”工作通过重塑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向多个窗口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一窗出件”,减少跑办次数,压缩审批时限2024年,共办理各类套餐130余个。

五是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六是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共归集企业分级分类信息29000余条。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制度。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采用“一次采集、数据共享、实时反馈”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编印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八是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沟通联络,规范开展组织、协调和业务办理,有效解决三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建立《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参加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会,确保相关业务线上线下正常办理,及时关注动态信息,学习积累业务知识。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窗口,配置专职工作人员。

九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传统服务模式与智能服务模式有机结合,上线政务服务视频导办帮办系统,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志愿服务人员,志愿服务台配有老花镜、放大镜、轮椅、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咨询引导、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企业注销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依托国家统一企业开办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完成与税务、社保等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网上服务功能。

二是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

(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持续开展“双盲”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对招标公告发布严格管理,明确技术“暗标”标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编制形式。评标活动中,监督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现场音视频监控对评标环节全程监督,并做好配合工作。2024年“双盲”评审达到100%。

二是贯彻落实“评定分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落实到位。10月17日,接上级通知暂停此项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招投标项目隐性门槛、围标串标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除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隐形门槛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区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规范行为清理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设置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等各类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线索征集,在政府网站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开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及征集到的问题,做到件件核查,事事回复。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健全审管衔接机制。积极组织区各有关监管单位加强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审监互动功能的应用,实行由我局办结的行政审批结果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该平台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批结果进行及时查看,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日常信息互动交流机制,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更新情况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推送,保障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定期对全局案卷进行全面核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为标准,采取各股室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所产生的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评查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邮箱,定期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经认真排查梳理,我局不存在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执法违纪违法、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等问题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建设指南要求,设置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并在对应区域配备健全的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对省数政局抽取的项目信息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归集梳理各单位履约材料,减少政务失信风险隐患。开展政务失信治理,组织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围绕政府不兑现承诺、随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政府违约失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经汇总,我区不存在政府违约失信情况。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我区无自建系统,依托石家庄一窗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并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完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照的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证照等方式送达。目前我局除涉密事项、不宜网办事项外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办理。

二是政务外网已实现乡镇村全覆盖,同时,在我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办事服务大厅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已布放统一的“冀时办”宣传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由政务服务大厅引导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冀时办”、推荐“冀时办”,引导群众使用手机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负责的业务领域,在办好业务的同时,介绍本领域“冀时办”上的服务和应用,推荐用户使用“冀时办”查询办理本领域业务,耐心指导用户下载注册并使用。

三是推动“智慧藁城”建设,围绕“善政、惠民、兴业、生态、应急”五大功能,开发了以“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人居、智慧财税、智慧交通、平安乡村、电动自行车外场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等为场景的N个应用平台,现已全面上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智慧安防小区、平安乡村等平台,采集重点场所、道路、小区等视频数据,对人员、车辆进行监控、解析,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归集,2024年度藁城共发布职责目录4704条,系统目录47条,数据目录2530条,归集行业数据97亿条,归集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产,通过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进行“深加工”,使数据要素资产化,明确其产权和价值,建立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转化。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深入研究《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对照该项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对由局承担的任务一一进行查摆参与了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2023年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来武装干部头脑,尤其注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组织全局在编人员按照制定的学法计划安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总计进行了不少于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涉及业务培训以及行政许可法解读、行政执法文书写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合法与实体合理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参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并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提升执法水平。

五、亮点及下步工作方向

在打造亮点工作方面,我局“智能审批赋能政务服务,打造‘数字政务’新标杆”项目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列为石家庄市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培树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加强法制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为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石家庄市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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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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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委编办关于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根据省、市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区20余个单位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形成《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按照《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进驻单位实现“一窗、一码、一评价”,由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对窗口设置、办件过程、工作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服务大厅实行“一窗、一码、一评价”,窗口摆放评价二维码,对窗口和窗口人员进行二维码评价。目前线上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电话回访、“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评价,线下可通过PAD评价器、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做好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是极参与“证照联办”改革试点。打造高频“主题式”办事套餐。我局积极推动“证照联办”工作通过重塑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向多个窗口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一窗出件”,减少跑办次数,压缩审批时限2024年,共办理各类套餐130余个。

五是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六是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共归集企业分级分类信息29000余条。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制度。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采用“一次采集、数据共享、实时反馈”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编印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八是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沟通联络,规范开展组织、协调和业务办理,有效解决三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建立《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参加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会,确保相关业务线上线下正常办理,及时关注动态信息,学习积累业务知识。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窗口,配置专职工作人员。

九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传统服务模式与智能服务模式有机结合,上线政务服务视频导办帮办系统,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志愿服务人员,志愿服务台配有老花镜、放大镜、轮椅、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咨询引导、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企业注销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依托国家统一企业开办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完成与税务、社保等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网上服务功能。

二是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

(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持续开展“双盲”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对招标公告发布严格管理,明确技术“暗标”标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编制形式。评标活动中,监督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现场音视频监控对评标环节全程监督,并做好配合工作。2024年“双盲”评审达到100%。

二是贯彻落实“评定分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落实到位。10月17日,接上级通知暂停此项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招投标项目隐性门槛、围标串标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除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隐形门槛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区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规范行为清理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设置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等各类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线索征集,在政府网站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开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及征集到的问题,做到件件核查,事事回复。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健全审管衔接机制。积极组织区各有关监管单位加强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审监互动功能的应用,实行由我局办结的行政审批结果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该平台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批结果进行及时查看,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日常信息互动交流机制,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更新情况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推送,保障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定期对全局案卷进行全面核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为标准,采取各股室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所产生的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评查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邮箱,定期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经认真排查梳理,我局不存在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执法违纪违法、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等问题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建设指南要求,设置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并在对应区域配备健全的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对省数政局抽取的项目信息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归集梳理各单位履约材料,减少政务失信风险隐患。开展政务失信治理,组织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围绕政府不兑现承诺、随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政府违约失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经汇总,我区不存在政府违约失信情况。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我区无自建系统,依托石家庄一窗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并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完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照的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证照等方式送达。目前我局除涉密事项、不宜网办事项外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办理。

二是政务外网已实现乡镇村全覆盖,同时,在我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办事服务大厅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已布放统一的“冀时办”宣传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由政务服务大厅引导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冀时办”、推荐“冀时办”,引导群众使用手机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负责的业务领域,在办好业务的同时,介绍本领域“冀时办”上的服务和应用,推荐用户使用“冀时办”查询办理本领域业务,耐心指导用户下载注册并使用。

三是推动“智慧藁城”建设,围绕“善政、惠民、兴业、生态、应急”五大功能,开发了以“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人居、智慧财税、智慧交通、平安乡村、电动自行车外场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等为场景的N个应用平台,现已全面上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智慧安防小区、平安乡村等平台,采集重点场所、道路、小区等视频数据,对人员、车辆进行监控、解析,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归集,2024年度藁城共发布职责目录4704条,系统目录47条,数据目录2530条,归集行业数据97亿条,归集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产,通过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进行“深加工”,使数据要素资产化,明确其产权和价值,建立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转化。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深入研究《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对照该项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对由局承担的任务一一进行查摆参与了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2023年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来武装干部头脑,尤其注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组织全局在编人员按照制定的学法计划安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总计进行了不少于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涉及业务培训以及行政许可法解读、行政执法文书写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合法与实体合理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参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并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提升执法水平。

五、亮点及下步工作方向

石家庄市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4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区委编办关于编制权责清单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我局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根据省、市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区20余个单位及12个乡镇人民政府编制形成《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清单(2023版)》。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按照《石家庄市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办法》,印发《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进驻单位实现“一窗、一码、一评价”,由工作人员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评价。

畅通评价渠道,对窗口设置、办件过程、工作人员等方面进行评价。在服务大厅实行“一窗、一码、一评价”,窗口摆放评价二维码,对窗口和窗口人员进行二维码评价。目前线上可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电话回访、“冀时办”APP及微信小程序、服务热线、电子邮箱等渠道开展评价,线下可通过PAD评价器、意见箱等形式进行评价。

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通知》,做好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频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规范告知承诺示范文本,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四是极参与“证照联办”改革试点。打造高频“主题式”办事套餐。我局积极推动“证照联办”工作通过重塑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将原本需要向多个窗口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一窗出件”,减少跑办次数,压缩审批时限2024年,共办理各类套餐130余个。

五是落实《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六是积极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区各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等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24年共归集企业分级分类信息29000余条。

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制度。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采用“一次采集、数据共享、实时反馈”的方式集成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服务窗口,编印办事指南,做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提供“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办理”一站式集成服务。

八是为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沟通联络,规范开展组织、协调和业务办理,有效解决三地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建立《京津冀区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共建联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参加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的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推进会,确保相关业务线上线下正常办理,及时关注动态信息,学习积累业务知识。在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设置“跨省通办”业务窗口,配置专职工作人员。

九是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强传统服务模式与智能服务模式有机结合,上线政务服务视频导办帮办系统,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职志愿服务人员,志愿服务台配有老花镜、放大镜、轮椅、饮水机等设施设备,提供咨询引导、免费帮办代办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企业注销登记实现线上、线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依托国家统一企业开办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完成与税务、社保等系统对接,实现“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网上服务功能。

二是做好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要求,开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常态化清理,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隐性壁垒。

(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领域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双盲”评审工作。持续开展“双盲”招投标交易监管工作,对招标公告发布严格管理,明确技术“暗标”标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编制形式。评标活动中,监督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及现场音视频监控对评标环节全程监督,并做好配合工作。2024年“双盲”评审达到100%。

二是贯彻落实“评定分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落实到位。10月17日,接上级通知暂停此项工作。

三是持续开展招投标项目隐性门槛、围标串标等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清除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隐形门槛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我区政府投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标等问题进行梳理,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不规范行为清理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违法违规设置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等各类隐形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线索征集,在政府网站和交易大厅电子屏幕公开举报方式,对投诉举报及征集到的问题,做到件件核查,事事回复。建设规范合理、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健全审管衔接机制。积极组织区各有关监管单位加强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审监互动功能的应用,实行由我局办结的行政审批结果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登录该平台对职责范围内的审批结果进行及时查看,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建立了日常信息互动交流机制,对上级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更新情况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推送,保障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是定期对全局案卷进行全面核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为标准,采取各股室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局所产生的案卷进行评查,将评查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并根据评查情况提出改进执法工作意见,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

制定《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案卷评查实施方案》《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与邮箱,定期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工作,针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经认真排查梳理,我局不存在执法程序不合法、执法不作为、执法违纪违法、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等问题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开。在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按照政务公开建设指南要求,设置咨询引导区、多媒体展示区、办事服务区、资料查阅区、等候休息区,并在对应区域配备健全的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组织区各有关单位对省数政局抽取的项目信息对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核实,归集梳理各单位履约材料,减少政务失信风险隐患。开展政务失信治理,组织区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围绕政府不兑现承诺、随意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等政府违约失信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经汇总,我区不存在政府违约失信情况。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一)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一是我区无自建系统,依托石家庄一窗综合管理平台开展业务审批,并按照承诺时限办理完结。不能到现场领取证照的申请人可通过邮寄或电子证照等方式送达。目前我局除涉密事项、不宜网办事项外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不见面”办理。

二是政务外网已实现乡镇村全覆盖,同时,在我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办事服务大厅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站已布放统一的“冀时办”宣传易拉宝、张贴宣传海报、放置宣传折页。由政务服务大厅引导人员主动向办事群众介绍“冀时办”、推荐“冀时办”,引导群众使用手机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负责的业务领域,在办好业务的同时,介绍本领域“冀时办”上的服务和应用,推荐用户使用“冀时办”查询办理本领域业务,耐心指导用户下载注册并使用。

三是推动“智慧藁城”建设,围绕“善政、惠民、兴业、生态、应急”五大功能,开发了以“智慧城管、智慧应急、智慧人居、智慧财税、智慧交通、平安乡村、电动自行车外场监控、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等为场景的N个应用平台,现已全面上线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智慧安防小区、平安乡村等平台,采集重点场所、道路、小区等视频数据,对人员、车辆进行监控、解析,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

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归集,2024年度藁城共发布职责目录4704条,系统目录47条,数据目录2530条,归集行业数据97亿条,归集的数据资源作为一种重要资产,通过在原始数据基础上进行“深加工”,使数据要素资产化,明确其产权和价值,建立流通、交易机制,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向数据资产的转化。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深入研究《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评分标准》对照该项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对由局承担的任务一一进行查摆参与了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2023年市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四)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来武装干部头脑,尤其注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组织全局在编人员按照制定的学法计划安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总计进行了不少于60个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涉及业务培训以及行政许可法解读、行政执法文书写作、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合法与实体合理等内容的培训。组织培训考试,参加培训考试率达到100%,并要求全部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闭卷考试,提升执法水平。

五、亮点及下步工作方向

在打造亮点工作方面,我局“智能审批赋能政务服务,打造‘数字政务’新标杆”项目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列为石家庄市2024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重点培树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加强法制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服务水平,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为办事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石家庄市藁城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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