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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民政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公示
| 藁城区民政领域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审实施依据 | 检查对象涉企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联合检查部门 |
| 1 | 民政部门 | 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进行行政检查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养老机构行政检查办法》第四条: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由办理备案的民政部门实施行政检查。未备案的养老机构,由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实施行政检查。 |
5 | 同一民政部门对同一养老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2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 现场检查 | 相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