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资料
藁城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持续深化改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守稳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针对二十五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主要内容
藁城区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聚焦重点攻坚,强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实施全链条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健全责任体系,压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完善制度标准,夯实食品安全法治基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凝聚社会合力,推进食品安全共建共治等七个方面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有效提升我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深化源头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农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全链条监管。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盲区。乡镇政府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二)严控农兽药残留风险。严厉打击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深入实施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加大食用农产品上市前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依法开展入场查验和抽样检验,加大禁限用药物和易超标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力度。
(三)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完善优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制度机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食堂自营,提高中小学食堂自营率。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四)深化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治理。聚焦肉制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虚假宣传;聚焦农村食品假冒伪劣、原料污染、欺诈误导消费等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五)强化新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加强网络订餐配送安全管理,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
(六)严格许可准入管理。推广开办餐饮店“一件事”,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数据归集工作。严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经营主体许可准入和食品“三小”登记备案制度。
(七)强化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量贩式零食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打“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果,规范酒类生产销售行为。规范农村大集管理,对农村食品批发商全覆盖检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
(八)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落实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及加强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明厨亮灶”,推动全区明厨亮灶视频信号接入省局AI应用平台。对网红餐厅和入网餐饮单位开展靶向性抽检。探索发挥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作用,鼓励举报违法行为。推动小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
(九)严守粮食质量安全底线。积极参与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加大违反粮食质量安全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
(十)加强食品贮存、运输、寄递、配送环节管理。落实食品贮存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
(十一)防范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全力打击涉食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
(十三)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动优化包保督导工作落地落实,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防范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十四)完善协同监管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加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十五)构建科学标准体系。指导食品企业推广应用数字标签,加快赋码上市,形成规模和示范效应。积极参与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制修订、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补充完善、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完善工作。推进标准化生产,将安全农产品“产出来”的要求落到实处。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处全链条集中整治行动。
(十六)健全法规制度体系。积极参与修订《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完善制度规则、弥补监管漏洞。
(十七)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打击力度。
(十八)强化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管理。
(十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质检体系建设,积极组织粮食质量管理与检测业务培训。
(二十)提升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水平。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专项监测。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抽检密度不低于3.5批次/千人。
(二十一)提升监管专业能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构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制度。
(二十二)推进智慧监管建设。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加快应用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十三)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畅通食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制度。推进“你点我检”活动规范化常态化纵深开展。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节约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二十四)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强化食品安全舆情风险防范应对,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升信息发布水平,营造良好食品安全舆论环境。建立完善敏感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做好舆情回应引导,有效应对敏感舆情。
(二十五)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食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鼓励集群龙头企业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引导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推动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食品工业龙头企业项目创新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