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家庄市藁城区区直单位第二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原因
为切实解决办事群众提供证明材料过多等问题,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我区区委、区政府开展了创建“无证明城区”工作。创建“无证明城区”被列为区委、区政府2019年“效能革命”和2020年“三创四建”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
二、起草过程
按照文件要求,区司法局对石家庄市下发的45项取消清单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对于石家庄取消的清单事项,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拿出具体意见,司法局对征求的意见进行了汇总,提出了区直单位第二批拟取消证明材料取消清单申请。
三、主要内容
拟取消清单37项。区行政审批局对7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5项取消内容,2项没有权限;人社局对2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2项取消内容;社保中心对1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1项取消内容;就业服务中心对4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4项取消内容;不动产登记中心对1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1项取消内容;民政局对4项内容进行审核,4项内容我区无权限;供水服务中心和新区水厂对1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1项取消内容;总工会及职工服务中心对9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9项取消内容;教育局对3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3项取消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1项内容进行审核,1项内容我区无权限;公安局对6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6项取消内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2项取消内容;档案馆对1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1项取消内容;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2项内容进行审核,确定2项取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