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     责任编辑:公安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公开领办〔2022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有效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22年,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共录入相关信息共18条,其中财务预决算公开3条,公告公示1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3条,事后公开11条。
分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政治处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事机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按照职责把相关的便民政策及办事指南按规定按时限公布到政务平台。
一年来,分局始终把群众满意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群众和场所主体办理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果。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行政务权力公开运行、财政资金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深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突出了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性问题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户口及出入境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6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
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来源:
 
一、总体情况
根据《河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公开领办〔20221)、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有效保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022年,分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共录入相关信息共18条,其中财务预决算公开3条,公告公示1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3条,事后公开11条。
分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政治处主任、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办事机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按照职责把相关的便民政策及办事指南按规定按时限公布到政务平台。
一年来,分局始终把群众满意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群众和场所主体办理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服务效果。积极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行政务权力公开运行、财政资金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深入,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突出了公开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政策性问题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户口及出入境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6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声明
主办: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承办: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信息中心
冀ICP备字14000025号-1网站标识码:1301820006
冀公网安备 130109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