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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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区税务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统计局负责)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四、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
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五、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六、解决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制约
结合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组织专家加大对正面清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绩效等级。指导正面清单企业在选择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时,优先选择绩效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或正面清单企业,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七、为重大项目提供总量指标支持
在建设项目环评编制阶段,提前介入总量指标核算环节,提高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精确度,精准合理节约分配各项总量指标。积极帮扶指导,高效利用现有我区总量储备。积极谋划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积累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对需申请总量企业积极配合并给予支持。对我区没有的总量指标的积极协调各县区跨区域借总量,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八、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正面清单制度
对被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仅对施工场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建设工序予以启动应急响应,其他建设工序正常施工。(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态环境服务经济稳定运行的八条政策措施工作专班
组 长:李中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郭洪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民 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局长
成 员:范书利 区税务局局长
刘文力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焦艳忠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边利伟 区统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利民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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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态环境服务经济稳定运行的八条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
一、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
一般性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重点激励政策: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区税务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统计局负责)
二、实施“零罚款”生态环境执法
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三、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
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四、开展“环评服务百日攻坚”
各类园区和项目实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并联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污染物排放量总量小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将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区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五、开展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
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对帮扶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六、解决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制约
结合环保服务“两进三送”活动,组织专家加大对正面清单企业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帮扶指导力度,帮助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提升绩效等级。指导正面清单企业在选择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时,优先选择绩效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或正面清单企业,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七、为重大项目提供总量指标支持
在建设项目环评编制阶段,提前介入总量指标核算环节,提高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量核算的精确度,精准合理节约分配各项总量指标。积极帮扶指导,高效利用现有我区总量储备。积极谋划实施重点减排工程,积累建设项目的总量指标,对需申请总量企业积极配合并给予支持。对我区没有的总量指标的积极协调各县区跨区域借总量,对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八、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正面清单制度
对被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仅对施工场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建设工序予以启动应急响应,其他建设工序正常施工。(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负责)
 
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态环境服务经济稳定运行的八条政策措施工作专班
组 长:李中华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郭洪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利民 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局长
成 员:范书利 区税务局局长
刘文力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焦艳忠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边利伟 区统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利民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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