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项目储备
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方向,超前谋划一批网络型、数字型等新型基础设施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聚焦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再谋划储备一批优质产业项目。动态完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三个清单”,6月底前将年度投资计划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省市重点前期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原则,着力在狠抓大项目、抓项目提速、抓项目开工、抓项目储备上下硬功夫,年内新增省市重点前期项目不低于20个。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达效一批”的良好梯次格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区)负责)
二、加快项目审批
组成工作专班,点对点为项目提供“保姆式”代办审批服务,开展一对一指导,尽快办理前期手续。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优化流程,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鼓励采用容缺后补审批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各乡镇(区)负责)
三、强化要素保障
加快实施园区标准地改革,努力实现“土地等项目”,提高组卷质量和效率,加快用地组卷报批,在社保费落实到位、社保手续审批、征地补偿费拨付到专户、占补指标和产能指标落实(如需购买,资金到位)以上条件具备后,组卷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严格落实省市重点项目环保“正面清单”申报工作,坚持“应列尽列”原则,指导省市重点项目争列“正面清单”。确保在满足环保要求的情况下,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两促进、两不误。新建项目能耗强度低于全市“十四五”末目标值的,一律不受能耗增量指标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申报省能耗单列支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藁城分局、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区)负责)
四、争取资金支持
在原有9大领域基础上,精准对接国家扩大的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领域,按照“常态化储备”工作要求,加强项目谋划包装。加快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职力度,确保位居全市前列。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对接机制,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区级银企对接活动。全年积极推动申请发行企业债券规模8亿元左右。(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金融办、区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负责)
五、保障项目施工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实行闭环管理和专用通行证制度,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项目用工需求和运输畅通。保障工地用料和物资,鼓励以乡镇(区)为单位,在满足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边远和空闲场地统筹建立砂石料储备场库和混凝土供应站,满足域内建设工地20日以上用料需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区)负责)
六、主动协调服务
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区)建立项目问题解决“直通车”制度;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开服务联系人、联系电话,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企业和项目单位遇到的困难问题,本部门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3个工作日内拿出答复意见,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及时协调其他部门解决。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严格落实区领导包联责任,制定重点项目包联公示牌、服务重点项目公示牌,第一时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区)负责)
七、鼓励民间投资
落实放宽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等领域准入要求,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试点,积极开展公募基础设施REITs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加大筛选梳理符合发行REITs的优质资产的力度,用足用好金融融资工具。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将收回资金按规定用于再投资。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常态化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各乡镇(区)负责)
明白卡:
石家庄市藁城区稳投资的七条政策措施明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