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
本级检查对象名录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
二、抽查时间
抽查工作于2022年1月至12月结束,每月抽查一次。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内抽取下个月抽查计划。
三、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检查人员的确定:从本单位执法检查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四、抽查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
六、抽查事项
对社会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抽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对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七、抽查计划
(一)日常监督抽查: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一次,抽查比例100%,其他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比例不应低于总数的80%,一般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总数的20%,九小场所不低于总数的2%。
(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根据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内容,抽出复合条件的对象。
(三)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督抽查和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活动的监督抽查,大队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监督抽查。
八、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提问)
1、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要求;
3、是否按照规定标准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或微型消防站,并定期组织训练及演练;
4、是否确立并公布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以及自主开展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和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情况;
5、其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消防设施器材情况(查阅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并现场抽查测试)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不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是否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或检测;现场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三)建筑防火和安全疏散情况(实地抽查)
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
(四)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九、责任落实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及时移送其他部门监管并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石家庄市藁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