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财政局
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现将我区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藁城区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全部拨付到区民宗局。公示期为15天 (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15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藁城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藁城区四明北街98号
联系电话: 0311-88042415
监督电话:12317
电子邮箱:gcnck@126.com
附件: 1、石财农【2021】51号关于调整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
2、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拨付凭证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