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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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周长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
决 定
关于认定周长江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周长江,男,18岁,河北石家庄人,生前就读于石家庄市工程技术学校,于2020年4月12日因施救落水同伴而光荣牺牲。
2020年4月12日下午约15时,周长江和周少珂、高风、王浩天到昌盛街桥头石津干渠玩耍,高风和王浩天失足滑落水中,在水里挣扎,周长江见状,立即从岸边跑下去一直沿河边往下游紧紧追随二人,积极施救,期间用绳子和棍子递给二人,但均未成功,又追随500余米后,为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情急之下,周长江在明知自己不会游泳的情况下,毅然跳入冰冷湍急的河水中去拦截落水者,但因水流湍急不幸被水冲走。经搜救,夜晚22时,在郭庄桥下找到周长江的尸体,打捞上岸后经120鉴定,确认死亡。周长江用自己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他不畏艰险、不顾个人安危营救同伴的先进事迹引起路人和群众的巨大好评。
周长江面对落水同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跳入水中救人的精神,表现出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彰显了一个公民的良好品德。为大力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依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认定周长江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全区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周长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不顾个人安危、勇于救人的正义感,学习他面对紧急情况表现出的大无畏精神,并转化为不忘初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为建设“经济强区、品质藁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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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