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3月18日起,石家庄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2023〕17号)建议,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区定于2023年3月18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在此,石家庄市藁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请尽量留在室内,并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一般人群请尽量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请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并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石家庄市藁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18日